《刑法》第三百六十三条
以牟利为目的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第三百六十四条
传播淫秽的书刊、影片、音像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晶哥是按浏览量来算的,很容易情节严重,就算不牟利也是传播,但是前提是找得到你人,你如果单纯为爱发电,不发布任何自己的信息,不在交流过程中透露任何信息,理论上是没办法找你人的(前提是国外平台,国内平台纯属作死),除非黑了平台网站,想抓你也是吃力不讨好